日教办字〔2013〕6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热烈庆祝第29个教师节,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树立广大教师敬业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明办、日照日报社、日照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2013年“立德树人?感动日照好教师”评选活动。根据组委会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名称
“立德树人?感动日照好教师”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的与意义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表彰立德树人、以德服人、以情动人的优秀教师。广泛宣传优秀教师扎根教育、无私奉献、热爱讲台、爱生如子、教书育人的崇高品德和感人事迹;充分展示优秀教师自身之美和由此折射出来的校园之美、社会之美、日照之美;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教师从教、安教、乐教,以厚德与博学,哺育学生、引领学生、成就学生;积极发挥楷模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当中的推动作用,营造更加温暖、更加健康、更加和谐的教育环境。
三、评选对象
日照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
四、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教书以育人为本、师德高尚,躬身垂范、勇挑重担,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3.治学严谨,业务精湛,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为学校、家庭、社会所公认。
五、工作要求
1.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积极推荐优秀教师参选。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广泛发动、逐级推荐的基础上,5月10日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向市教育局推荐“立德树人?感动日照好教师”候选人。其中,东港区、岚山区、五莲县各推荐10名,莒县推荐12名,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各推荐2名,市直学校(幼儿园)各推荐2名。候选人名单必须在任职学校公示一周。
2.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积极组织发动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参加投票评选。
3.推荐材料包括:日照市“立德树人?感动日照好教师”推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各1份。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2013年“立德树人?感动日照好教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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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