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为大学学费而发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助您解除后顾之忧。为方便学生和家长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东港区教育局将集中时间在指定地点办理该项助学贷款工作。凡入学前户籍为东港区的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材料到指定地点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设在东港五小(原高新区实验小学一楼教室,兖州路与五莲路交汇处东50米路南,34路、52路公交高新区实验小学站下车),9日1日至12日到教育局办理。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方式
东港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226179,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贷款学生可加QQ群:460489176咨询(非贷款学生拒绝加入)。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按照“政府主导、教育主办、金融支持”的模式由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教育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贷款金额及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2018年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贷款上限申办贷款,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2.贷款期限。按照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建议申请贷款时选择较长的年限,可以提前还款)。
3.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还本宽限期。贷款到期日期不变。
4.贷款需要材料。首次贷款需要材料:①学生和共同贷款人身份证原件;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③户口本原件;④《申请表》原件。续贷需要材料:①办理人(学生或共同贷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②《申请表》原件。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1.贷款材料准备。首次申请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页https://sls.cdb.com.cn,网上注册,填写有关信息,进行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打印一份并签名,持申请表到所在村居或当地民政办或当年毕业高中进行贫困资格确认并盖章,要填写确认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确认);续贷学生登录https://sls.cdb.com.cn,完善信息,新增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打印一份并签名。
2.贷款手续办理。8月份,带齐有关材料到资助中心指定地点办理贷款合同签订手续。
3.高校电子回执确认。学生开(入)学后,将受理证明交学校,高校凭受理证明在系统里填写电子回执。10月10日前完成。未按时填写电子回执的贷款申请将视为放弃。
4.贷款划拨。11月20日前,开发银行将审核通过的贷款申请进行贷款划拨,先将贷款资金划到学生个人支付宝帐户,系统再根据高校电子回执上填写的欠款金额将资金从个人帐户划到高校帐户。如果贷款有剩余,剩余金额会留在个人支付宝里,学生可自己提现。如果转学校金额超过应交费用,由个人与学校结算。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1.正常还款。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财政不再贴息,利息由个人负担,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正常还款日,还款日期间要将所还金额充入个人贷款支付宝帐号中或登录个人支付宝进行助学贷款主动还款。正常还款不需要申请,是合同约定必须按时还的,不按时还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2.提前还款。随时都可申请提前还款。为方便借款学生还款,资助中心专门配备了助学贷款还款专用POS机,不方便手机支付宝还款的,可带学生身份证和银行卡到资助中心刷卡还款。
特别提醒:谨防电信诈骗、校园不良贷款等,“天上不会掉馅饼”,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其他有关助学政策请咨询政府有关部门或学校。(东港区教育局)